[ 问答题 ]

(2003年-81)案例分析:张山在回家的路上,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,张山将其带回家精心照料,同时登报寻找失主。某日,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,遇见领着 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。于是,两人聊起天来,未顾及小孩,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,花去医疗费人民币 500元,并在脸上留下疤痕。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 500元医疗费,并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且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。此时,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,找到张山认领。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。张、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,拒绝李文田的要求。问: (1)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? (2)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?理由是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