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 问答题 ]

论述题:甲(1993年8月2日出生)于2010年9月2日因运输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,乙(1984年3月4日出生)因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2年被判有期徒刑2年。甲为筹钱购买毒品吸食,与乙商量共同趁人不备夺取路人财物。2016年10月20日,甲骑摩托车,乙坐后面,在某偏僻路段遇丙,乙趁丙不备抓住其单肩包将丙拽到,丙倒地后扔紧抓包不放,乙见丙不放手,便让甲加快车速,甲不知丙仍不放手,以为把包抢到手了,便加快速度行驶,丙被拖行100余米后导致轻伤。拖行过程中,单肩包带被扯断,乙没有抢到包。后甲因引诱他人吸毒罪被抓获。甲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乙贩卖毒品的行为,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,将乙抓获。乙被抓获后又主动交代了与甲驾驶摩托车夺取丙单肩背包的事实。
请根据刑法和有关规定,结合上述案例,论述对甲、乙犯罪行为的定性、犯罪形态和量罚情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