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、对医疗废物收集的要求()
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,不能混合。
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中,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。
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。
病原体培养基、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,应当先在产生地点消毒后,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。